規劃構想階段
基地調查、確定地界、協助辦理鑽探工作。
業主向銀行辦理建築融資,配合銀行要求,將建築個案交付信託,土地信託登記予融資銀行信託部,建照起造人則由原起造人(業主)名義,因信託管理關係變更起造人為本公司,本公司擔任變更後新起造人名義,並於興建過程中定期執行工程進度查核,建案興建完成取得使用執照,於產權登記後,依業主與融資銀行之約定,與銀行將土地及建物塗銷信託返還給業主。
預售個案銷售時業主於銀行設立客戶自備款繳款信託專戶,業主擬動撥專戶款項時,配合銀行要求,由本公司根據業主所提供之銷售資料、承購戶異動、各期繳款、或退款明細等資料與受託銀行提供之信託專戶繳款入帳資料,查核承購戶繳款情形並提出查核報告書予業主、受託銀行,必要時須一併執行工程進度查核作業。
協助業主出具興建計劃審查報告書向銀行申請建築融資。於銀行核准融資後,配合業主需求由本公司至工地現場執行工程進度查核,並出具進度查核報告書予業主、銀行作為撥款參考。
於業主辦理銀行融資後,配合銀行要求由本公司至工地現場執行工程進度查核,並出具進度查核報告書予業主、銀行作為建築融資撥款參考。
協助業主辦理預售個案買賣契約書的管理,執行產權規劃、擬定買賣契約書、自備款繳款通知管理、產權登記督控、協辦交屋等例行業務工作。